通知
根据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》(鄂政发【2017】9号)文件精神,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为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。
今年受疫情影响,部分在外地务工人员延缓了回乡缴费,为方便缴费人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,保障依法享受医保待遇,维护社会稳定,经市医保局和税务局研究后,报省级部门批准延长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系统从2021年1月25日重新启动征收至2月28日止,缴费人可通过网上湖北省电子税务局,委托代征银行(工行、农行、农商行、建行、邮储、中行、湖北银行)网点、手机银行、微信、支付宝扫码、农行“惠农通”网点,以及税务自助办税大厅缴费。为减少人员集聚,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请各地动员缴费人选择线上“非接触”渠道,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。
特此通知!
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
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
2021年1月25日
如图所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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